诺圻资本团队受邀参加生命健康行业美股SPAC与境外上市选择研讨会

诺圻资本团队受邀参加生命健康行业美股SPAC与境外上市选择研讨会 4月15日,诺圻资本受邀参加了由国浩律师事务所基小律团队主办的”生命健康行业的美股SPAC与境外上市选择”研讨会。会议汇聚了来自法律、投资及企业界的嘉宾,就当前热门的SPAC上市模式以及生命健康等行业公司的SPAC策略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干文先生作为特邀嘉宾,针对生物科技行业进行了企业境外上市及SPAC上市模式的分享。王干文先生拥有逾25年的资本市场从业经验,自2014年起参与美国SPAC的发起,数家SPAC已成功完成De-SPAC,在亚洲地区处于领先地位,被媒体及业内人士称为”亚洲SPAC教父”。他的精彩演讲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经验和前瞻性观点。   国浩律所的合伙人们还阐释了企业境外上市的动因、SPAC在中国监管部门审批和报告要求,以及PE机构在SPAC交易中的商业模式探讨等内容。 诺圻团队与基小律团队一道,积极参与了现场的问答环节,从中学习到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并为现场嘉宾解答了疑惑。这次研讨会为生命健康行业的企业家、投资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深入探讨和交流的平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SPAC上市的优势 US SPAC Hong Kong SPAC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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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王干文与李小加谈内地PE/VC市场 关注企业融资问题

媒体报道|王干文与李小加谈内地PE/VC市场 关注企业融资问题 原标题为 “王干文:内地私募欠耐性缩投资期 項目难获真正培育 滴灌通可「切片式」供资金” 内地资本市场表现欠佳,大企业难以做到以较佳的估值上市。作为私募投资者的诺圻资本主席王干文形容,现时内地私募基金(PE)已经愈来愈欠缺耐性,“以前是‘8加2’或‘5加2’,即5至8年的投资和重组期,另加2年上市前融资(Pre-IPO)等退出期;现时缩短到‘3加1’甚至‘2加1’,即投入资金后立即希望推进上市程序,对项目做不到真正的培育。” 股市估值低 无法借IPO退出 港交所前行政总裁李小加创立的滴灌通,可帮助小企业取得发展资金。李小加指出,若私募基金投资的项目需额外资金发展,可容许部分小店到滴灌通获得流动性,有助项目继续壮大。王干文补充,现时PE投资一些企业或项目后,因股市估值低,暂时难以透过IPO退出回本。当PE没有足够资金帮助项目大肆扩充,企业可利用滴灌通提部分现金做资本开支,成为短期资金供应者。 私募基金面对的另一难题,是内地经济复苏未如预期理想,王干文说,目前大量具规模企业希望寻找PE投资,变成选择更多,PE可以只拣财务实力最强的公司来投资。 项目回报期因为经济因素变得不确定,虽然PE耐性下降,但始终都要盘活资金。王干文表示,对一些已投资一段时间的项目,PE开始选择以“block trade”(股东将全部或部分股份卖予其他投资者)的方式,出售项目换取资金。 要实体经济有更大发展空间,资金绝不可缺。王干文提到,现时市场上有大量项目选择,PE会拣财务实力最好、潜力最大的项目,不过由于经济复苏未如理想,股市估值亦偏低,PE普遍不愿再作额外投资。   李小加认为,滴灌通和PE可在支持经济发展上合作。如果有PE投资总公司,但个别分店若要营运资金周转,就可以“切片式”到滴灌通取得流动性,长远亦有助集团扩充。 两人没有正式的合作计划,惟王干文称,滴灌通集中面向零售行业提供资金,是PE投资的一个大板块,而滴灌通每日公布小店的收入数据,可让PE等大型投资者取得宝贵的实时资讯,用作评估投资风险和尽职审查,该类数据比上市公司最多每月每季公布一次更频密、更准确。   李小加:消费降级更影响私募 对于内地出现消费降级,即高端消费减少,居民转移作较基层消费,李小加形容,所谓零售市场寒冬,对滴灌通生意影响不大,“吃鱼翅的降到吃牛,吃牛的降到猪,牛店和猪店都是滴灌通的客。最高层的鱼翅店是PE目标,所以PE会较滴灌通更加觉得冻。” 滴灌通向小店提供发展资金,然后赚取收入某个百分比作分成;PE则是透过项目上市再退出等方式赚钱。李小加估计,在市况欠佳时,滴灌通可能是小微企唯一获得资金的渠道;在市况好转时,则较容易获PE青睐,“小店想扩充到1000间分店,滴灌通给不了这么多钱,要去找PE。”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SPAC上市的优势 US SPAC Hong Kong SPAC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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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圻视点|SPAC新规解读—加强投资者保护无损SPAC内在优势(上)

诺圻视点|SPAC新规解读—加强投资者保护无损SPAC内在优势(上) 2024年1月24日,于接近两年的征求市场意见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终以3:2的结果通过了有关特殊目的公司(SPAC)的最终监管规则(“SPAC新规”)。作为近年来SPAC领域出台的最重磅的监管规定(美国,下同),SPAC新规内容相当广泛,涵盖SPAC IPO与业务合并(“de-SPAC交易”)的诸多方面,其一经颁布即引起业界及传媒人士的极大关注。以下,笔者拟分享此次SPAC新规的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并从实操的角度对SPAC新规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预期变化及潜在影响进行剖析。 SPAC新规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美国证券市场出现的一个显著变化是,SPAC作为一种被认为是更为灵活、更具确定性的上市模式异军突起。2020-2022年期间,SPAC IPO数量于当年度美国IPO整体数量中的占比均超过50%。2023年,尽管SPAC IPO数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这一占比仍高达43%。同时期de-SPAC交易数量相对于美国非SPAC IPO数量而言亦是相当大的。但与此相对应的是,SPAC现行规则一直被诟病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方面有所欠缺,例如,在事关发起人预期回报等给SPAC投资者所带来的稀释影响、SPAC架构及de-SPAC交易中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以及de-SPAC交易潜在风险与影响分析等方面披露并不充分,适用相关安全港(safe harbor)保护,前瞻性声明被不当使用或滥用,目标公司通常无需在de-SPAC交易相关的注册声明文件(“de-SPAC注册声明文件”)上签署,其角色与责任有待明晰与加强等。 基于回应上述市场关注,SEC于2020年及2021年期间数度出台意见指引,并随后于2022年3月颁布了加强SPAC监管的草案(“监管草案”)。此次的SPAC新规正是在监管草案基础上历经近两年征求市场意见后拟定,旨在为SPAC IPO及de-SPAC交易提供更全面的披露,并为投资者提供更有力的、与传统IPO趋于一致的保护。SPAC监管新规将于在《联邦公报》发布125天后生效。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所涉甚广但整体影响可控 SPAC新规首先要求加强SPAC有关的信息披露。SEC于S-K条例(Regulation S-K)中专门增设1600子章节,详细列明适用于SPAC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包括:   SPAC发起人 须披露SPAC发起人(Sponsor)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其他符合美国《1993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证券法”)第405条及《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定义的SPAC发起方(Promoter,合称“SPAC发起主体”)之背景与经验,于SPAC中拥有或可能获得的回报与潜在利益,与SPAC之间存在的协议与安排,包括与禁售有关的协议与安排等。 于此方面,需要着重指出的是,SPAC新规在有关发起人定义中明确提到,只要符合“主要负责组织、指导或管理SPAC业务和事务”的定义,“第三方服务商”不排除将被划入SPAC发起人的范畴。相关提供深度财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于服务协议中或行为上注意其中的界限,避免被认为是主导SPAC IPO申报并对SPAC具有关键实质性影响而被视为是SPAC发起人。 除此之外,SPAC新规强调,SPAC发起主体须披露SPAC发起主体任何直接或间接转让SPAC权益以及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SPAC发起主体放弃SPAC权益的情况或安排,以便投资者可以充分了解SPAC发起主体于SPAC中所拥有的回报或利益情况。当前实操中,基本是涉及SPAC发起主体所持权益发生实质变动或转让才进行披露。 显著的变化还包括,考虑SPAC上市模式兼具并购属性,其于禁售方面可能适用的安排较传统IPO更为复杂,SPAC新规要求须以图表形式列出与禁售协议相关的所有重大条款,包括可能涉及的加速禁售到期的例外情形等,而非是当前实操中的简单提及禁售期为6个月或12个月的笼统披露做法。   利益冲突 须披露SPAC发起主体以及SPAC董事、高管与SPAC其他非关联方证券持有人之间任何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情况,例如,SPAC发起主体以远低于非关联方证券持有人支付的价格认购或取得SPAC证券,SPAC发起主体面临在指定期限内完成de-SPAC交易的压力,SPAC发起主体同时参与多家SPAC的发起,SPAC发起主体在SPAC的目标公司持有经济利益等。笔者兼具美国SPAC与香港SPAC发起经验,于此方面笔者看到二者的要求在拉近(当然,同时发起多家美国SPAC相信仍然远更有弹性)。   稀释影响 须于SPAC IPO注册文件及De-SPAC交易中披露潜在的稀释影响,该等稀释影响可能来源于发起人的预期报酬或回报、承销费、未行使的权证以及PIPE投资等。   de-SPAC交易背景及董事会决定 须详细列明de-SPAC交易及对应融资交易的背景、原因、谈判过程、重大条款以及对SPAC与目标公司证券持有人的权利可能带来的影响等。于此基础上,应SPAC所在司法管辖区法律要求,SPAC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下同)须就de-SPAC交易是否可取,是否符合SPAC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做出决定。任何该等董事会决定的披露须辅以董事会在做出决定时所考虑的重大因素的讨论。于此方面,SPAC新规做了澄清,不会采纳监管草案的提议做法,要求SPAC董事会确定及披露de-SPAC交易是否公允以及SPAC发起主体就de-SPAC交易取得公允意见书(Fairness opinion)。 目前实操中,为了体现de-SPAC交易的合理性,很多时候交易双方还是会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意见书或评估意见(“外部专业报告”),但不少情况下,该等外部专业报告只是被当作应对潜在诉讼责任风险的储备工具,SPAC并不会对此进行披露。此次SPAC新规明确要求,如若SPAC或SPAC发起主体收到任何外部专业报告,则必须就此作出相应披露。 从形式上看,SPAC新规并未加重SPAC董事会于de-SPAC交易决策方面的责任或要求,但有关外部专业报告的披露监管“升级”,相信会促使SPAC董事会于de-SPAC交易决策时更加小心论证其依据,包括相关外部专业机构在出具专业报告时亦会更加审慎。 其它 SPAC新规还新增了SPAC IPO及de-SPAC交易招股/注册声明文件的封面和摘要的披露格式要求。除此之外,SPAC新规还提出,与de-SPAC交易与SPAC延期相对应的赎回权具有公开要约收购(Tender offer)的特征,届时应采取适用于公开要约收购有关的披露及程序保护(经允许以表格14A或14C提供类似披露或程序保护的除外)。 以上新增信息披露要求所涉内容较为广泛,但整体而言,其主要着眼于提升SPAC IPO与de-SPAC交易进程的透明度,部分要求本身亦是反映了当前的市场实践,故而,并不会构成SPAC IPO或de-SPAC交易的实质障碍,其影响是可控的。 笔者将在下期文章中对新规的其他重要变化进行解读,敬请继续关注。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SPAC上市的优势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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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奖获特首李家超先生题词 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做主题演讲

金龙奖获特首李家超先生题词 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做主题演讲 金龙奖(GLA)旨在表彰卓越成就和推动产业发展的荣誉奖项,涵盖不同领域,依据候选者在特定领域的卓越表现、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产业创新能力等标准进行评选。本次金龙奖国际领袖及产业精英颁奖典礼的主题为“超级联系,跨界共融”,并获特首李家超先生题词“联贤合志,拓业兴邦”。 当前中国企业上市融资遭遇“复杂时期”,面临新阶段的挑战与机遇。在3月11日的金龙奖国际领袖及产业精英颁奖典礼上,筹委会主席王干文先生作为唯一主题演讲嘉宾,分享了关于2024年中港企业上市融资路径的前瞻观点。   “去年以来,国际资本界流行一句话ABC——’Anything But China'(什么都可以投资,除了中国)的观点,不少美元基金已撤离中国市场。”王干文说,加之中美地缘政治博弈加剧,令很多投资者对中国企业望而却步。 国内市场同样面临重重阻力。王干文表示,国内PE/VC市场低迷,基金募资艰难,投资趋于谨慎。在此大环境下,企业应尽早完成融资。同时,A股IPO正处于阶段性收紧期,预计今年新股数量将大幅减少。 然而,中央政府多措并举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畅通境内外融资渠道。“今年前两个月已有41家企业完成赴境外上市备案,对比去年全年的70多家,上市备案速度明显加快。”王干文说。 香港作为离岸融资重镇,表现同样低迷。去年新股募资额锐减七成,创十年新低。”如此形势,港交所必须放宽上市门槛,方能吸引更多优质企业。”王干文呼吁适当放宽SPAC及第18C条上市规则。 另一方面,纳指持续走强,美国SPAC上市模式相对香港更为成熟,为中国企业开辟出新的融资途径。今年中概股赴美上市料将再现高潮。 总的来说,无论是A股、港股还是美股,中国企业都面临着新的融资挑战,但也孕育着新的机遇。政府、监管层和市场各方都应充分把握时代脉搏,为企业撑腰铺路,吸引资金重临中国,“未来很可期,我们离新的ABC——’All Buy China’的景象不会太遥远。”王干文信心满怀,只要国内外共同努力,中国必将迎来资本市场新的春天。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SPAC上市的优势 US SPAC Hong Kong SPAC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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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助力韩国生物科技企业美国SPAC合并上市

“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助力韩国生物科技企业美国SPAC合并上市 纽约时间2024年1月16日,美国SPAC公司Vision Sensing Acquisition Corp.(NASDAQ:VSAC)宣布与韩国生物医药技术公司Mediforum Co., Ltd(简称Mediforum)签订了合并协议,合并对价为2.5亿美元。根据公告,VSAC及Mediforum将同步寻求通过PIPE、债务或其他替代融资方式筹集高达5,000万美元的配套融资。 VSAC于2021年登陆纳斯达克,此前曾与以色列芯片制造商Newsight签订过合并协议,但去年12月双方宣布取消交易,VSAC不得不再次踏上寻找合适目标公司的旅程。 Mediforum是一家总部位于韩国的生物医药技术公司,致力于基于传统韩方和现代医学相结合的新药研发。Mediforum 拥有从抗痴呆药物到健康功能食品等多样化的产品组合,在治疗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中风和化疗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变方面展示了巨大潜力,处于生物科技创新的前沿。目前Mediforum正处于推动其两条新药研发管线(PM012和MF018)的关键时期。 (更详细的合并信息披露,请打开链接https://www.sec.gov/ix?doc=/Archives/edgar/data/0001883983/000149315224002500/form8-k.htm查看) “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引领韩企 走向世界 近年来,韩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案例并不多,通过DeSPAC方式上市的案例更是寥寥可数;同时,韩美两国文化差异的存在也让跨境合并充满了挑战。而从VSAC与最初目标公司宣布取消合并,到与Mediforum签订合并协议,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促成双方快速达成此次交易的背后,“亚洲SPAC教父”王干文所领导的诺圻资本团队发挥了关键作用。 左起:诺圻资本主席王干文先生 Vision Sensing LLC(VSAC发起人)主席苏祖耀博士 Mediforum 主席Chankyu Kim AGBA及中小企业海外上市资本集团韩国分会会长朴润灿 诺圻资本团队高效促成合并协议签订 Vision sensing LLC(VSAC之发起人)主席苏祖耀博士表示,在整个交易推进过程中,诺圻资本扮演了关键的推动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诺圻资本团队不仅通过协调各方需求、制定明确的时间表确保了交易流程的迅速有序推进,还通过卓有成效的沟通适时化解交易双方的潜在分歧和文化差异。诺圻资本团队于De-SPAC方面的丰富经验令人印象深刻,如果没有诺圻资本团队的专业支持,VSAC与Mediforum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合并协议的签署。 Mediforum的管理团队也表示,作为一家专注于研发的生物科技公司,他们非常庆幸能够在此次交易中聘请诺圻资本作为顾问,诺圻资本帮助他们快速了解及熟悉SPAC上市模式的同时,还驾轻就熟协助他们搭建架构和制订交易方案,并随后在合并协议的磋商中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这次成功签约充分展现了诺圻资本在促成跨境交易方面的娴熟专业和独特价值。 诺圻资本主席王干文表示期待在未来继续发挥桥梁作用,促成更多美国SPAC与亚洲企业的合作,助力更多的亚洲企业成功进军美国资本市场,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SPAC上市的优势 US SPAC Hong Kong SPAC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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