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专科企SPAC上市门槛拟放宽 诺圻王干文:应整体检视优化

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近日发布联合公告,拟调低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并从投资金额、第三方投资者独立性及资深投资者定义调整等方面,放宽SPAC并购交易对应的独立第三方投资(PIPE投资)的门槛及要求。跟进SPAC发展的诺圻资本主席王干文认为,当局因应当前市场痛点所做的及时调整值得赞赏,却远远不够,还需对上市规则18B及18C检视及优化。

对于规管SPAC公司的18B规则而言,王干文谓问题非只是PIPE投资门槛过高。数家已上市香港SPAC公布并购以来,至今未有完成并购及合并上市的「样版」。他提到,SPAC在港上市后几乎没有流动性,反问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及交易是否必要和合理。同时就如何吸引更多优质发起人进场,当前市场坚持10亿港元的SPAC上市集资额门槛是否合理,他认为亟待监管机构厘清及解决。

他又指出,就18C上市规则,未商业化公司的市值门槛高达80亿港元,远高于内地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对应的人民币40亿元市值门槛。他称,如欲吸引更多科技公司在港上市,香港亦需考虑在制度设计的包容性上适当优化。

*本文首发于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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